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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29 关于“我爱你”天下的女人都那么热爱听到“我爱你”这三个字;天下的男人都那么不舍给出“我爱你”这三个字。
呵呵,从古到今,从来如此。
周日的上午,从老同事家出来,宝爸在开车,我和大宝坐在后座上,他在津津有味地吃苹果。
闲着也是闲着,我突发奇想,兴致勃勃地说:“大宝,你看妈妈又带你出来玩,又给你好东西吃,。。。那你爱不爱妈妈?”
“爱!”大宝含着一口苹果,很干脆地点点头。
“那你应该说‘我爱妈妈’,要用完整句,不要用省略句,知道吗?”我循循善诱,继续道。
大宝看了我一眼,有点迷惑。他可能真搞不明白为什么我动不动就要问他爱不爱的问题,而且总是要求一个不变的答案。
看到他没有马上反应,我心有不甘,催促他道:“快点,大宝!你说呀,‘我爱妈妈!’”
不知是不堪我扰,还是急于好好吃苹果,大宝终于开口了。
他非常果断地向我吐出3+1个字:“回去再说!”然后,彻底不响了。
我晕,我太晕了!天哪,他是多么像他的爸爸呀。 July 16 爱与自由很久没有走进大学校园了。上个月底某个闷热下雨的周末,奔了一路冲去上海财大听孙瑞雪老师关于《爱与自由》的教育讲座,受益非浅。
特别是:1. 如果小孩子的行为不会对他自己,对他人,对环境造成伤害,那么就不要横加干涉,应该给他自由。
2. 如果小孩子哭了,大人一定可以说三句话:“(妈妈)知道你很伤心/生气;如果你想哭,就哭吧;(妈妈)会陪着你!”
3. 不要用大人的恐惧去逼迫小孩子(比如说赶各类辅导班),而要制定规则,讲究平等。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会保护小孩子。
4. 人的一生是个寻找自我的过程。要帮助小孩子找到自我。
关于第一条,我本来也是这么实践的,只不过没有找到理论依据。现在可好了。他们爱在墙上乱涂乱画,可以;爱在沙发上乱蹦乱跳,也可以。
关于第二条,我在家里屡试不爽。虽然老人们还往往不能活学活用,总是在小孩们哭的时候,不记得这个法宝,试图去阻止他们哭泣。
关于第三条,我也相当赞同。特别是在我妈唠叨我要多花时间给孩子们教汉字的时候,我会选择带他们出门散步。至于汉字,早一点晚一点,他们都能学会。
关于第四条,寻找自我,这个太重要了。范晓萱说,人到三十,就不再想去改正自己的缺点了。是的,因为这也是自己存在的一部分,不可或缺。
我们这一代人,甚至是上一代人,大都是没有自我的。比如说在学校里做学生,学校教育有没有教会过我们,有能力真诚地向他人道歉,并且有勇气要求别人向自己道歉?事实是:实质的有效教育全然没有。所以直到现在,我们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无论是在家庭里,还是在职场中。忍耐是习惯的,反抗是笨拙的,自我是可以放弃的。同样地,既吝啬给予表扬,也不能坦然地接受表扬。更不善于表达爱。
大家推崇的是冰冷的技术上的东西,甚至愿意向网络盗贼——黑客致敬;而对于接近生命温暖的本质,毫无兴趣,不屑一顾。住大房子时不能懂得享受,住小房子时不能做到心里宽敞。
我们都是俗人。我们孜孜追求、沾沾自喜的,大师们不会。爱因斯坦智商够高,他不记得自己的电话号码;居里夫人成就巨大,她不懂做牛肉汤的秘诀。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若干年前,年轻的我曾去华师大拜见路过此地的陈平原。这位才华横溢的著名学者,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电话号码本,谦虚地请我们帮他拨通一个电话,因为他不会用手机。我们没有想过要嘲笑他。因为我们完全都被笼罩在他强大的精神光辉之下。
而精神可以达到的高度,物质和技术是上不去的。
所以对于孩子,物质上的富有固然重要,但到底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精神上的进步却更为稀罕,比如拥有更加完整的自我和更加丰盈的生命,因为这是无价的。
所以对于孩子,要尽可能地给他们爱与自由。对于爱人也是。
July 09 噎不废食六月初的一个下午,先代表工会去看了正在家里休养的同事。回到单位没多久,接到婆婆的电话,说两宝的体温都超过了39度。我让他们随即打车去医院,我也赶紧请了假去那里与他们汇合。当我开车弯进儿童医学中心大门的时候,两旁边明晃晃的白底黑字条幅直刺我的眼:还我孩子!草菅人命!。停好车,又看到医院大楼的入口处,有人捧着黑白大照片守着,照片上是一个十多岁男孩在灿烂的微笑。进入大厅,人更多了。有家长抱着孩子,有医护人员,还有不少110民警。在大厅的中央,如同招聘广告牌大小的白底黑字牌排成了一个圈。大家都围着看。飞快地撇了一眼,大致信息是:进才中学的彭姓同学,因放学前摔了一跤,后家长送来此院就诊。结果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就让回去,并说如果不放心,可排队若干天后再做强化CT。家长连续几天都带孩子去医院问诊,医生总是说没关系。再后来,小孩感到难受,再送入院不久,院方就出具了死亡通知书。有一块牌子上是这个初二的小孩和同班同学的合影,还有很多的得奖证书。我看得浑身发冷,汗毛直竖。立即走开了。
人不在了,说什么都没有真实的意义了。但是有些事情,仍然必须做,必须试着给黑暗找到出口,比如这对父母的过激举动。即便无解。
身为母亲,我太能理解父母对孩子的心了。孩子生病反复不怕,半夜里送医院不怕,辛苦操劳也不怕。可以从来没有,可以从无到有,但是绝对不能从有到无,是为永无赦。
我开始理解为什么有些人要做“丁克”。有了孩子,人生才有了害怕。
我记得多年前曾经问一个日子实在好过的人为什么不要小孩,他笑呵呵地反问我:“社会这么凶险,怎么能把小孩带到这个世界上来?”
可是,有什么比得了孩子带来的无比希望和无上欢乐呢?
不管怎样,日子还得往前走。就像生活中,到处都有大肚皮和小毛头一样。
等我带着孩子们看好病离开的时候,医院大厅已经恢复平静。
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像水消失在水中。 June 16 被打乱了的生活连续三天,临晨一点睡觉。
周五的晚上,看了一部碟,叫《其实你不懂他的心》(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我更喜欢它的另一个译名:《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你》。该剧演员阵容强大,熟面孔就有好几个,包括皮特的前妻詹尼弗.安妮丝顿,还有《赛末点》里的斯佳丽.约翰森。由几个个人故事并行交错而成,全剧轻松幽默却充满了意味,相信恋爱过的人都可以体会。值得一看。
周六的晚上,看稿子。11点多的时候,还看得半半拉拉,心里不爽,所以只有闷着头做下去,直到把那个单元看完。然后才能踏实地去睡觉。如今在家不看稿子,就像在大学时代不去上晚自习一样,心里充满了内疚感和不安全。聪明的人,可以将生活和工作分开,我一直在努力,可还是分不开。也知道这样不好,可是怎样才算好呢?也许习惯了就好了,还真是慢慢习惯了。
周日的晚上,十点,大宝又高烧40.1度,浑身红通通的,名副其实的小火娃。这个一向勇敢独立的孩子,终于难受得哭了。没办法了,只有送医院。这是过去的半个月里,我第六次送大宝去医院。就在这一次又一次的夜奔中,我和婆婆结下了某种战斗友情,为了孩子,彼此扶持。而关键的时候,男人们却不知道哪儿去了,呵呵。
停车付费,量体温,初问诊,打退烧针,二问诊,配药,贴冰片,验血,三问诊,坐等,(半小时后)量体温39.6度,四问诊,再坐等,半小时后再量体温38.9度,五问诊,还让再等,等退回正常。这怎么可能?根据我十天前数次夜送急诊的经验,退到39度以下,就可以回家观察了。当然为了保险起见,我又和另一屋的医生确认了一下,得到许可。
遂开车回家。一路上,街灯通明,多的是出租车。我不禁想,动不动就能欣赏大都市的夜色和安宁也难得,当然也不能说是幸运,因为我一点都不稀罕这样的机会。在困境中独自挣扎的人,是没有权利悲观的。我只有这样鼓励自己。
可以庆幸的事情也不是没有,比如我周五晚上看了一部让人心生愉快的影碟。人生无常啊,我哪里能想到周日的晚上又是夜不成寐呢。这样的事情,反过来就不成,如果大宝是周五发烧,那我的整个周末可能就全毁了。呵呵,God is subtle,but malicious he is not.,一切仍是最好的安排。
昨天,我看见聪慧的马小粒把网名改成了“被打乱了的生活背后必然有一个目的”。是啊是啊,可这个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今天早上,小宝终于也抵不住,发烧了。两个小火娃! June 11 请不要教我的孩子说谎下班回家进门时,大宝照例是先知先觉地守在那里为我递拖鞋。
小宝照例是看得眼红,随即冲过来,亲手为我穿上。
弄得我颇有灰姑娘试水晶鞋的骄傲,呵呵。
有孩儿们如此,夫复何求?
吃过晚饭,我坐在沙发上,视线无意中落在了一罐品客薯片上。昨天,这里还没有这个鬼东西。
于是,我对着空气问:“谁给他们吃薯片了?”
这时候,婆婆坐在餐桌边。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她一脸正气地矢口否认:“谁说的?没有人给他们吃,他们没有吃薯片。”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我当然有经验。
记得有一天,深夜11点,我正好去婆婆的房间找东西,却听到婆婆在偷偷地笑。我定眼一看,天哪,我的大宝正朝天躺在他奶奶身边,“咔嚓咔嚓”地吃饼干。晕倒~!显然知道我要说话,婆婆就很认真地跟我解释:“大宝是要求了三次,我才给他吃的。”可是这有什么分别?对于领导,从来是只看结果,不管过程。事实是大宝临睡前吃东西,结果是对身体和牙齿都不好。当然这是小事,我不至于和婆婆生气,只有督促大宝吃完刷牙,并警告他下不为例。
呵呵,今天,我要的真相也马上可以揭晓。
大宝就在跟前,我笑咪咪地问他:“大宝,今天你有没有吃薯片呀?”
“嗯,吃了。”大宝点点头。这是我可以骄傲的地方,我的大宝从不说谎。
婆婆的纸终于保不住火了,她讪讪地笑着说:“我没有给他吃,不知道是谁给他吃的?”
唉,怎么会不知道呢?如果不是奶奶,当然就是爷爷,或者是小陆阿姨。
“给他们吃薯片,也就是想让他们不要吵。”婆婆又退了一步。
“吃薯片不好,这也罢了。但是,不要教我的孩子说谎!!!”我淡淡地笑着,说得大声而坚定。
前天看连岳的文,特别喜欢他的标题。“孩子必须在父母身边长大。”
在文中,他这样写道:孩子在其中偶然探出的触须,可能将成长为幽默感、乐观、对新知的热爱。。。稍纵即逝,这种等候与发现,可能正是父母的快感与责任吧?
其实,我一早就下定了决心,再辛苦再浪费都要把孩子们留在身边。因为相信,在一起,对于他们和我都意义非凡。
诚然,老人都爱孩子。可是,他们会用溺爱淹没原则。而父母不会。起码大多数的时候不会。
端午节的时候,我的老爸来上海看两小儿。小孩子天生是利用爱的高手。当老二撒着娇,死活不肯午睡的时候,我果断地把我的老爸推出书房。老二立即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外公,大哭起来。那一刻,老爸心疼得差点和我翻脸。我非常冷静地提醒他,当年他关着门教训我的时候,丝毫也不顾我奶奶在外面不停地敲门。“一代管一代,你忘啦?”老爸欲说还休,终于退了出去。没有了靠山,五分钟不到,老二就进入了梦乡。老爸当然是个明理的老爸,一时的心软可以理解。我也顺便报了当年的仇,呵呵。
我和所有的妈妈一样,无比热爱我的孩子们,所以我要给他们所需要的,比如充足的睡眠和健康的食物,而不仅是他们想要的,无休止的玩乐和垃圾食品。
我也不能贪图自己的清净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老人,更不要等老人把孩子们还给我的时候,一起带回来的那种或深或浅的陌生和疏离,还有淡淡的客气。
我至今都和我的父母亲密无间。他们在我读大学以前,从来没有让我离开过他们身边。所以我理所当然地不会和他们客气,权利和义务都是我的,没得商量。
不夸张的说,每个大人或多或少都会说谎,无论是客观需要还是主观意愿,无论是穿新装的国王还是他的一帮臣子。
小孩子之所以是小孩子,就是因为他们有一说一。他们还不晓得钻石和石子的价值千差万别。
当然,小孩子总会长大成人。终有一天,他们要无可奈何又无可选择地接触形形色色的谎言。
但是我希望,对于我的孩子们来说,这一天来得晚些,再晚些。
特别不能由他们的亲人来教会他们。那是社会的责任,不是吗?
又及:无意中看到一个帖子,和我的意思have something in commn。
June 09 认真与女同志日前跟沈阳的张老师就工作上的问题通电话。
张老师是我所景仰的教研员之一。
他号召力强,在当地的人民教师中威信很高,对外地的普通群众如我之辈也平易近人,支持有加。
还为人幽默,一口本山腔。他的影响,是我看赵本山小品的重要原因。
谈到末了,我们讲到当地一位女教师的认真。张老师呵呵笑着坦言:
“我吧,是该认真的时候认真,该马虎的时候马虎。而女同志吧,是该认真的时候认真,不该认真的时候也认真。”
啊,我愣了一下,却是心领神会。多么精辟的论断啊。他恐怕自己都没有料到,他一下子照顾的不止是那位女教师,还是我,还是我身边的女同志们。
张老师之所以为张老师,全在于他的幽默和智慧,重情重义。还有,懂得进退和取舍。
在我还只是女孩子的时候,我是多么不屑那些遇事就爱认真的人,人生这样辛苦,何必斤斤计较?
在我嫁人为媳之后,我也不止一次地跟凡事认真的婆婆开玩笑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两个字!”
然而,在工作八年、生了两个孩子之后,我越来越清楚地发现,自己就是个认真的人,没有疑问。
唉,承认这点不容易;想到这里,更是不由悲从中来。
那些我不屑或玩笑过的,原来就是我内心无法抵抗的。真是讽刺啊。
就像小学里那个最爱戏弄你的男生,原来是真正喜欢你的呀。
可我的困惑是,智慧不够。不能恰到好处地分清认真和不认真,不太认真和很不认真之间的距离。
于是,犯傻看来不可避免。吃了不少认真的亏,还容易当真。
当然,令我安慰的是,认真的人,特别是认真的女同志天南地北,还不在少数,呵呵。
战士啊,当你发现世界上受苦的不止你一个时,你的心一定能够重拾希望和前行的勇气。
当认真和认真相遇,就有了战争;
当认真和不太认真相遇,就有了不满;
当认真和很不认真相遇,就有了谴责;
只有当不太认真和很不认真相遇,才能有和平。
老实说,真的很不喜欢认真打着认真的旗号去PK认真,去讨伐不太认真或是很不认真。这不对头嘛。
你完全可以自己认你的真,让别人愿意认真就认真,不愿意就不太认真或者很不认真。
所谓认真,真的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就像胳膊拧不过大腿,一个人怎么能够扭过他的心呢?
即便如此,我们,我们女同志,还是要劝自己:
凡事可以try,try hard,但是不可try too hard;凡事可以认真,但是不可太,太认真。
唯有如此,与人与己,才能相安,无事。
和谐社会,Live and let live.。
May 27 Not bad上上周末,被急调去出了个短差,人在旅途啊。
任务即将完成的下午,在当地某一洗手间的墙上偶得了幽默故事一则,共享如下:
某妇产科医生第一天下班回家,丈夫关切地问道:“今天怎么样?”
该医生一脸疲惫,淡淡地回答说:“还不错! 产妇和婴儿都死了,不过我还是救活了婴儿的父亲。”
原文还是中英文对照的,小标题就叫“Not bad!”。看完这个小故事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女医生的心理素质真好!换一个人,面对两条人命的丢失,怕是早就要崩溃了。
顺便乱想了一下,估计起码有两种可能:
1。这个女医生作为新手,技术不灵,草菅人命,居然还若无其事地夸口说自己救活了婴儿的父亲,(也许这个父亲是因为妻儿的离去,突然昏厥?或是寻死?)从而体现了幽默。
2。这个女医生虽然是新手,但运气不佳,第一天上班就遇上个难产孕妇,竭尽全力后仍然无力回天。同时,婴儿的父亲因受不住打击,昏死过去了。该产科医生于是镇定地利用其在医学院大班上课时习得的医学知识,对此名父亲实施了人道主义的急救,使其转危为安。
当世界被甲型H1N1流感阴影笼罩的时候,细究下去是没底的,我们还是来吸取一下这个故事中积极的要素吧。
也许,我是个极度乐观的悲观主义者,所以我愿意完全放弃故事本身的幽默,选择去相信第二种可能性,就是“难产事故不可避,急中生智救父亲”。因为作为职场新手,肯定是夹着尾巴做人,认真加认真,希望开个好头。技术不熟练虽在所难免,却断无轻视生命的可能。从女医生回家后跟丈夫简单的问答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名女医生初入职场的第一天有多么惊心动魄。令人安慰的是,这名医疗队伍里的女新兵,并没有被血腥的事实打倒,也没有自怨自艾或怨天尤人,反而从乌云里看到金边,保持着继续前行的勇气。(这还让我想起了很多日理万机的先生们在家里对太太选择将职场困难轻描淡写一样。要知道,过多地谈论困难,对困难的解决本身并无益处,反而只会削弱战斗的力量。所以,不谈也罢。)
试想,普通人如果在职业生涯的第一天就遭受如此重创,难免要留下巨大的阴影,完美主义者或者是道德感强的人怕更是要陷入自责的深渊,惶惶不可终日,毕竟两条人命啊。轻者,干脆偃旗息鼓,从此不做医生,或改做医药代表?重者,一生留下心理阴影,关键时还因此引发更大的事故。当然一名没有背景的小医生的健康成长,除了依靠自身的聪明才智和上进努力,还取决于上级领导的爱护和人民群众的支持。
要是在中国发生这样的事情,那这小医生的麻烦可就大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决不会姑息养奸。首先是新闻媒体曝光电视台采访,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然后是患者家属围堵医院,提出天价赔偿,警方出动110;再然后是小医生被勒令停职检查,还要追究院方领导的连带责任。连锁反应可能是,该院与患者家属达成巨款私了协议,院方领导向社会道歉,宣布当即解聘小医生,但文明单位称号也被群众检举不符而敲掉,同时敲掉的还有全院上下员工的奖金,等等。还是不要细数吧,社会影响太恶劣了。
所以,这样的故事只能是英文,最多能翻译成中文,但不管怎么讲,它在骨子里仍然是个西方故事。西方的文化教育是“To err is human;to forgive divine”,这位女医生还能保留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还有可能成为一代名医;但在东方,却是“Once a thief, always a thief!”,这位女医生最干净的结局怕是只有买块豆腐撞死算啦,免遭唾弃为“害人害己”的典型。生命力特别顽强的、心理素质超好的,或者是背景非凡的,另当别论,呵呵。
至于幽默,它是我们的奢侈品,却不是必需品。
故事只是故事,不乏其他可能;生活还在继续,何况Not bad?
May 06 240和250为了一粒糖, 两个小家伙抢成了一团。这颗糖洋名叫作阿尔卑斯。到了孩儿们口中就变成了240。还谐音呢,呵呵。
姨奶奶做公正人,说:“240有什么好,我有250,比240还要大还要好,谁要?”
听到又大又好,孩儿们眼睛都亮了,一起抛弃了240,要求250。
争着要250的场面,人间少有呢,倒是。
五一节带两宝去南京喝喜酒。坐在出租车,大宝拿了一颗加应子,给小宝看见了,俯身爬过去就抢了过来。大宝自然不肯,大哭起来。我顺手从包里掏出一颗阿尔卑斯,以示安抚。出于对小宝强抢行径的不满,外婆更是说:“小宝的是250,不好。”
大宝来劲了,大着嗓门说:“小宝的250不好,我的240好。”
小宝不甘示弱,反击说:“我的250好,你的240不好。”
大宝继续道:“你的250不好,我的240才好。”
小宝一心要把大宝比下去,他停顿了一下,说:“我的250比你的240好,...,我的250有营养!”
这下大宝词穷了,他显然没想到小宝会给他抢去的东东添上附加值,就像广告词新加了卖点一样。于是只有很无力地说“我的240好,我的240好,小宝的不好。”
很显然,小宝得了250,还赢了辩论。
争着抢着要250、自夸250好的人,说明他们是真正的小孩。
April 30 我要你们在一起两宝在一起,老是打闹,看不出来,但是一旦分开,马上就清楚了,他们是一对灵魂。
大宝回常州了,小宝像丢了魂。总是在房子里转悠,却不是找什么,郁郁寡欢。
我每每给大宝打电话,他喊完“妈妈”,接着就追问:“小宝呢?”
即便那个弟弟老是强抢他的东西,抢不过便动嘴,他的手上因此伤痕累累,甚至脸上,可他还是惦记他的弟弟。
他们人生初体验的欢乐,有多半是对方给的。错不了。
所以,我希望他们兄弟俩能相亲相爱,直到永远。就算娶了媳妇,也要记得自己有个好兄弟。
因为,在这人间,50年后我留给他们的最可宝贵的不是房子,不是票子,却是他们彼此。 April 29 剥蚕豆回到家,我累得很。情绪随之低落。
吃晚饭的时候,老妈指着面前的一盘清炒蚕豆,转向小陆的方向说:“喏,都是他剥的!”
我心里好笑,多奇怪呀,这蚕豆买回来阿姨剥好不是很正常吗?于是反问老妈:“你买了蚕豆回来,不是自己剥的吗?还是你买剥好的豆子?”
老妈也没有理会。大家继续吃饭。
过了一会儿,她说:“今天带他去菜场坐摇摇车,他后来看到蚕豆,就嚷嚷‘外婆买豆子’。我想就是给他玩,也要买点,所以就买了。”
小陆阿姨补充说:“是啊,那天他就开始剥了,拿了一个空的鞋盒,蚕豆壳都扔在外面,豆子剥好就放在鞋盒里,很能干的。”
啊,原来这剥蚕豆是另有其人啊。对了,是小宝!
说话的时候,小宝正坐在阿姨腿上玩锅垫。
妈妈说今天的一盘蚕豆都是他坐在小桌子前一个人剥出来的,我们一粒也没有剥。
我不禁喜出望外,太让人吃惊了。我当然狠狠地把小宝表扬了一通。
看来,我的儿子长大了,不知不觉地。
成长的喜悦,会让每个人都感到愉快。
April 13 柳暗花明令人沮丧的事是:早上开车听新闻,不是杀人放火,就是贪污腐败;
装有周六春景的新照片的U盘忘了带,不能换个神清气爽的新桌面;
工作的进展缓慢艰难,还节外生枝,远没有手到擒来的潇洒;
孩子们学会的新本领,没有一样是他们的爸爸教会的;
孩子们日益长大,常不听话,一起躲在我的书房,各拿一浇花桶猛砸我的电脑。
还很有意思的事情是:周六去常熟看老师,天气正好,在曾朴故园喝下午茶,偷得浮生半日闲;
回去的路上,看见一片油菜花,还有远处的黑瓦白墙,遂停车下来赏玩,是为旅途又一亮点,闪闪发光;
周日看稿前,用最简易的方法,给自己做了来自印尼的咖啡,味道还不错;
春天的夜晚,读了《那一抹嫣红》,了解了徐志摩的厉害,还读了清少纳言的《枕草子》,看了那么多华美的浮世绘;
孩子们总是用笑脸迎接我下班回家,天真无邪,只要求少许的酸奶和巧克力;
爸爸全力以赴给孩子们提供粮食,音乐就由妈妈来给吧;
偶尔的沮丧;阴天伴有阵雨;
模仿小宫女的口气,絮叨几句。
April 01 春天的一个夜晚某个春天的傍晚,照例带大小宝去散步,照例去地铁站口淘碟。
那个卖碟的外地年轻人,也许结婚早,很多年前我就知道他的儿子上了小学一年级。到如今,他仍然不算老,而他的儿子已经13岁了。让我很欣慰的是,一年一年他和他的碟片始终在那里,变成了地铁站口的风景,也变成了我的好邻居。
我正在挑着新到的碟。来了一对很登对的年轻人。姑娘长得高挑白净,她挑中了一部两张碟的《母仪天下》,十元,要了,叫小伙子买单。小伙有点芮成钢的味道,长相不小气,干干净净的。他跟卖碟者说,就九块吧。对方没有同意。的确,世纪公园附近的什么都要贵一点,从小菜,保姆到碟片,这是事实。
这个小伙不气馁,继续讨价还价,坚持要把一块钱还掉。姑娘不耐烦了,说:“你行了吧!”拿了碟扭头走掉了。小伙子看姑娘走了,终于掏出了皮夹,拿出一张十元,准备结束拉据战。结果,他在递出钞票的同时,仍然口口声声道:“找一元!找一元吧!”卖碟者跟他说真没有零钱可找,并把自己的皮夹给小伙看。小伙终于没办法,悻悻地离开了。呵呵,一块钱的失落,弄得他好像都忘记了他还有个女朋友。
这个这个,真是太让我受不了了。看他执着地还价的时候,我恨不得对他说,请让我来给你吧。
对于小东西,我也喜欢讨价还价,有时候的确充满了乐趣,是对智力和口才的一种锻炼。可是,对于那种毫无技术含量的还价,还真是不屑的。再退一步说,我总以为“讨价还价”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嘛,应该“吕端大事不糊涂”。他可以为公司项目或自家房子、装修等大事情去“谈”价钱,用策略讲战术无妨,但是怎么能对一块钱斤斤计较呢?
不好意思,我对男人的要求比较好,但那是因为我看重你们。我的两宝,决不要长成这样小气的男人,不然就当真是为娘的羞愧了。 March 25 草莓一二三鲜艳欲滴的草莓,总是让人向往。
(1)
一星期前,大宝曾经很老实地承认,在妈妈和草莓之间,他更爱草莓。事后,他当然也觉得这样表述不妥,就补充道:“也爱妈妈的。”可是,女人,哪怕是妈妈,也很难接受被自己重视的男人排在“也”后面的事实。这语气也太让步了吧。我不依不饶地把大宝教育了一通。这一点上,小宝就比较拎得清,他想草莓是妈妈买的,有妈妈就有草莓,当然更爱妈妈了。
不过到昨天,大宝已经会做选择题了。又问他,我和草莓更爱谁,他说更爱妈妈。呵呵,男人就是这样被cultivate的。这也是妈妈的责任,不是吗?
(2)
五点了,大宝还在睡午觉,不肯起床。小宝拿了一颗草莓,兴冲冲地跑去送给他,说:“大宝,快起来,吃草莓!”
大宝的耳朵很尖。他很小的时候就会听话听音,候准机会要大人带他出门。而小宝却总是不知不觉。
他听到“草莓”两个字,立马就把眼睛弹开来了。不过,一眨眼,他就失望了。他心里埋怨小宝吵了他的美梦,很不耐烦地说:“我不要!这么小的草莓!我要大的!”
(3)
两宝坐在小桌子旁面对面吃草莓。 大宝飞快地吃着。大人们见了惊奇,连忙道:“慢点吃,别噎着。”大宝不听。他还不停地看看小宝,彷佛要做第一名。他吃完了。小宝的碗里还有一堆呢,好像不舍得吃的样子。大宝趁其不备,伸手就从小宝碗里抢了两颗。小宝虽然憨厚,但也不傻。他当然不依,叫嚷起来。为了摆平,大人给他们的碗里又分别放了几颗草莓。这一回,大宝吃得也很平静。还剩一颗的时候,大宝似乎不急于吃掉,只是拿勺子玩啊玩的。小宝吃着吃着则很不甘心,还惦记先前被大宝抢去的草莓。虽说又得了几颗,可那怎么一样呢?终于,他慢慢地站起来,试图去抢大宝碗里最后一颗草莓。说时迟,那时快,大宝立马拿起最后一颗草莓塞进了嘴巴,吃掉了! March 24 大眼仔大宝老是喜欢揉眼睛,带他去医院看,医生说是过敏性结膜炎。于是配了眼药水回来。
晚上,我准备给大宝滴眼药水。他起初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让他躺下来,睁着眼睛,然后往他的左眼里滴了一滴。无奈,他的眼睫毛太长,眼药水在费了老大劲才穿过眼睫毛进入眼睑。大概是蛮刺激的,大宝一下子跳起来,眼睛眨巴眨巴,有点闹了。我说还有一只呢?他却再也不肯了。怎么办呢?
隔了一会儿,我们想了个办法,跟大宝说,这种眼药水滴了,眼睛就会大的,大了就漂亮呗。我们还说你的左眼刚才滴了,已经大了;右眼没有滴,还是小的。现在一大一小,可不好看。于是我把大宝抱到镜子前,问他是不是这回事。也许是心理暗示的作用,大宝也认可了我的说法。他不再拒绝滴眼药水了。这样我就顺利地把他另一只眼也滴了。等他稍缓过来,他迫不及待地问我:“眼睛大了伐?”还立即要我带他去照镜子。
当然了,眼睛都大了。
爱美之心,小小孩亦有之。 March 20 人小鬼大小宝认识了16个汉字。他看到“大”,就说:“大宝的‘大’。”看到“月”,就说:“月亮的‘月’。”
他还认识不少颜色,红的,白的,黑的。他还能辨认粉红色和豆绿色。他最喜欢的是天蓝色。
关于一家老小的名字,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大宝小宝(的学名),他可以对答如流。
大宝一个字也不认识。
让他区分颜色,他就乱说一气。
关于名字,他也犹豫迟疑。
还好,对于落后,他一点都不慌张,甚至满不在乎。
他自有他的长处。
你以为他不会,他是也不是。
他在迪卡侬里和外国男青年娴熟地踢球,得到了一片赞扬。
带出去玩,他总是兴冲冲地自己走,不像小宝老喊“走不动”。
他的眼睫毛长长的,扑闪扑闪,就计上心来。
今天早上,他看见小宝在玩家里旧的电脑键盘,也很想玩。就冲过去抢。
小宝当然不肯松手,何况力气大得多。
见他们争吵不休,姨奶奶便过去当裁判。她说:“谁要去花木公园玩?要去的就不要玩键盘,不去的可以玩键盘。”
小宝想去玩。大宝眨了眨眼,则干脆地说:“我不去。”
于是小宝只好把电脑键盘给了大宝。
拿到键盘的大宝,当时就得意地笑了。他马上接着说:“我要去花木公园。”
小宝就这样失去了玩具,大宝则轻巧地实现了他的“双赢”。
事实上,除了上马小粒家那次,其余时兄弟俩都是同出同进,没有谁被拉下过。
这个事件,不知怎地,让我想到了古希腊的《木马计》,或者《乌鸦和狐狸》那则寓言。
呵呵,当然我也知道,其实它们之间全无关联。
March 18 听不听话大宝越来越不乖,对小宝欺负有加。他一整天都霸占了“扭扭车”,不给小宝玩。当我回到家里,他就大献殷勤,说:“妈妈坐后面。”然后便用小车子带了我,在家里乱兜。小宝看急了眼,他冲过来要抢车子,也要带妈妈。可是不能得逞。大宝死死把住方向盘,声音也比小宝高:“不给!”小宝气死了,张大嘴巴哭起来。
后来,我们教育大宝。告诉他应该让着弟弟,因为他是哥哥。还告诉他如果不听话,就会得到怎样怎样的惩罚。
一番劝说后,姨奶奶问:“大宝,你要不要听话啦?”
大宝看看我们,眼珠子一转,似笑非笑地说:“我不听话!”
姨奶奶完全没有料到大宝会这样回答,竟一时语噎。好半天才说:“大宝,你怎么可以不听话呢?”
大宝不响了。但我估计他的心里一定大声在说:“我为什么一定要听话?”
从这件事得出的结论是:你千万不能给小孩另一个选择。否则,他就可能挑战你的思维极限。
P.S.
大宝洗好澡,坐在床上,低头观察。突然,他发问了:“我的小鸡鸡怎么是歪的呀?”
呵呵,谁能回答他的问题? March 12 我喜欢过的男明星我喜欢过的第一个男明星是香港电视连续剧《霍元甲》里的陈真。
他很义气,很正气,对师父忠心耿耿,还坚持了一点小爱情,与那个叫王秀芝的日本女特务相恋一场。
当时,社会上还一度流行过“秀芝头”,现在想来就是陈慧珊的那种清汤挂面式。
我也因此鼓足勇气去理发店剪了这辈子可能是唯一的一次短发。结果很失败,被同班男生嘲笑死了,但是不后悔。只为了靠陈真近一点,哈哈。
演陈真的男演员叫梁小龙,后来演过电影《五郎八卦棍》,讲杨家军的。反映平平。
最近一次看到他,是若干年前在周星驰的《功夫》里演反派恶老头。
唉,真是败坏了我的胃口,看到当年的精神小伙变成了糟老头,不得不感叹:偶像也有黄昏。
我喜欢过的第二个男明星是港版《阮玲玉》里的蔡文鸿(现实中指的应该是导演蔡楚生)。
此人气质淡定,温文尔雅,对黄杏秀演的苦命阮玲玉赞赏又同情,可是无能为力。
因为喜欢他,我还曾经在小本子上默写了所有他和阮玲玉的对手台词。
不过这个演员始终徘徊在港剧中三线的位置,我都不知道名字,后来偶见,光彩不复现。
我喜欢过的第三个男明星是港剧《上海大风暴》里的向南。
他虽然不是主角,只是大哥手下的马仔,但是很酷。
特别是最后,他扛着机关枪、叼着香烟扫射敌人的样子,真是帅呆了。Manly得不行!
星期天的时候,我就满大街地到小摊上去找他的贴花。他没有什么名气,所以很难找。但还是被我找到了,珍惜地夹在集邮簿里。应该还在老家里。
这个演员是当时还在青春年少的欧阳震华,还没有中年发福,还没有大批女粉丝。
对于他,我有过先见之明,但是对他后来当宠物的样子完全没有感觉。
我喜欢过的第四个男明星是《胜者为王之王者之战》里的江华。
那时候,他还年轻,出道不太久,但笑容阳光而明媚,直指人心。
对于后来《我和春天有个约会》里的家豪,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丢了兴趣。
江华后来确实成了万人迷,演《方世玉》、演《聊斋》,不过那最初的明亮却慢慢褪去了。然后,他就老了。
上述都是我小学初中时喜欢过的男明星。却记忆犹新。
高中了,忙着复习迎考,没有空去喜欢谁。
大学了,没有电视看,最多看看本校的男生。
后来,我倒喜欢过梁朝伟,是因为看了《花样年华》。为此找了很多他的片子来看,包括让人看了很难受的《三轮车夫》。
不好意思的是,在他演《绝代双娇》和《侠客行》的年代,我很小看过他,以为他只会演些搞笑的角色。
当然喜欢的光景也不长,因为追捧他的人太多,让我觉得很没劲,所以就淡出了。
然后又没有可以喜欢的男明星了。很久很久的空白。
最近终于有一个喜欢的了,是任贤齐!
大跌眼镜了吧?是的,这是我自己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去年年末,无意中看到他和陈慧琳主演的《大事件》。他演一个江湖大盗。
可就是个反派,他却给出了明暖笑容和侠义心肠,当真是盗亦有道。
还有和杨千华主演的《天生一对》。也是温暖无限啊。
于是,我像无知少女一样被打动了,呵呵。
年少时喜欢那种沉默、酷酷的男明星,且全都是配角;
多年以后,口味渐变。清淡了,朴素了。
任贤齐就好。温暖了眼球,还温暖了心。
虽然有点吵。只有一点而已嘛。
P.S. 我还喜欢过陈升,和他的歌。据我所知,很多人的女朋友或者LP都喜欢过这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充满了才情,充满了洞察,充满了不在乎。 March 10 像水果一样新鲜昨天的天气很好,下班到家也力争为整个晚上开一个好头。确实做到了。
妈妈给我带了春笋烧肉来,自己又弄了点小蔬菜,还用从日本带回来的味增冲了个汤。
然后出门散步,去买水果。猕猴桃和芒果。生活过得美啊。
突然想起很多年前,和原来的要好同事关于水果的讨论。水果如人。
当年我们一致认为:LL是文旦,因为个大,又生性甘平,不上火。XR是西瓜,甜蜜多汁,充满了能量。我嘛,是明亮的桔子,对生活有的是热情。
水果店里,有个姑娘正在挑榴莲。
对于这个东东啊,我的感受很多。多年前我对它可不是一点点迷恋。早在千禧年初,麦德龙要卖50块钱一个。我一时下不了手,因为不晓得自己能不能适应它传说中的好味道。但每次去,总要兜过去,看一眼,有点崇拜的意思。从裂开来的缝中,它浓郁的气味弥漫出来,我觉得还真是特别。就这样培养起了感情,只到看见百盛地下超市有榴莲肉卖。毫不犹豫地买了,尝了。又香又甜,于是发烧一样爱上了这种滋味。还一而再,再而三地从麦德龙把整颗的榴莲搬回去。我把它放在客厅里,这样它的香味就可以飘扬到每个房间,岂不是美妙?我喜欢它的张扬和霸道,有点像某一类人,呵呵。一天,表弟来到我家,跟我建议应该把榴莲放到阳台上,且关上门,否则到处都是臭臭的。哈哈,他真是不了解我的心意。One man's meat, another man's poison.
我不记得自己吃过多少榴莲,但终于有一天,我自觉或不自觉地就端正了对它的狂热态度。原因嘛,我竟然想不起来了。
到今天,我看到榴莲,不讨厌却也不迷恋,是为正常。
我崇拜过,热爱过,但到底也走过了它。这是成长吧? 话儿今天的天气,很有春天的味道。让人的心里莫名就充满了喜悦。早上为了赶班车,多乘了一站地铁;因为没有班车,买到了香喷喷的拿铁;还没有迟到。美死了。
给家里打电话,老妈说连小宝都因为晴天很开心,非常活跃。接到我电话的时候,小宝不停地问我:“你到上海去了吗?你到上海去了吗?。。。”一时间,惊咋是我。
据说,他因为自己不善运动,看着大宝上下台阶灵活自如,忌妒心油然而升,就大声地对大宝说:“不要下去,外面冷,里面暖和。”
大宝呢,好像天然大哥的模样,总是要代大人去管教小宝:“小宝,不好弄(这个)!小宝,要听话!”
一天,小宝到奶奶家来玩,进了门,就往房间里冲。这的确是小宝的风格。大宝见状,就上前去质问小宝说:“小宝弟弟,你今天怎么没有喊我大宝哥哥呢?”
我是发现了,大宝最近特别喜欢进行疑问。他看到我,就问:“爸爸呢?”我如果告诉他爸爸在哪里,他接着就会问:“那小宝呢?”一旦我回答他小宝在奶奶家,他就会问:“那奶奶呢?”如此反复,直到把我绕进他无意却编成的圈圈里,也糊涂了。
小宝的力气越来越大了,我既是高兴,不怕别的小孩欺负大宝了,(而且人家给他什么,大到压岁钱小到一粒糖,他都会说“大宝也要一个”);同时也很担心,他总是眼红大宝的东西,如果不是大宝主动让他,他必然动武,一下子就把大宝扑倒,也不管大宝直叫:“吃不消!吃不消!”要从小宝手里夺下个东西,很难。而且他现在把奶奶的马屁也拍好了,弄得奶奶在是非问题上都不好意思批评他。也许到他八九岁,我就打不过他了。这可不妙,一定要严加管教。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先是偷偷吃了外婆的三颗“维生素E”,他以为是自己每天吃的鱼肝油,这也就罢了;后来,竟然又从外公的包包里翻到了降压片,偷吃了三颗,据他自己说。谁知道呢,也许他只是比较熟悉“三”这个数字。结果,吓得外公外婆直接拦了差头就送医院。挂完水,小宝的血压倒是没降,但脑门上的头发却少了一小块。哼哼,这就是教训!
不过,小宝也重感情。当他发现爸爸妈妈要回上海时,就动情地张开嘴巴大哭起来,很是伤心。后来,在奶奶家午睡后醒过来,他说晚上要陪外公睡觉了。
我们离开之前,大宝只以为是爸爸要上班,不以为然。后来发现我也收拾东西,就急地要哭了,还连声说:“妈妈不要走!妈妈不要走!妈妈不要走!”
到底是,血浓于水了。
貌似,我没有白生他们一场,呵呵。 January 13 小审美小孩子,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就有了自我意识;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就有了审美观。
在很久以前,两宝还不会说话的时候,他们刚领悟亲嘴的意思,就会对着《母婴之家》购物目录封面上的漂亮宝宝亲啊亲的。还会对着镜子,亲镜子里的小人,像水仙花一样自恋。
几个月前的某天,我坐在沙发上翻《瑞丽》,小宝跑过来。我指着封底的莫尼卡。贝鲁奇,自不量力地问他:“妈妈好看,还是阿姨好看?”小宝只撇了一眼,就爽快地答道:“阿姨好看!”唉,一点都不给妈妈面子,不是说小孩子都觉得自己的妈妈最好看吗?谁说的!
不甘心地我呀,又找来大宝,结果,答案完全正确!唉!
失望之余,还是安慰的,原来他们都是小孩,真正的小孩。也是国王新装里的小孩,不会奉承,不会说谎。这个很珍贵!
又一次。我拿了《上海壹周》。吸取了上次的教训,免得自取其辱,我不再拿自己做例子。那一期的封面是舒淇,封底是大S。我先分别问小宝,阿姨们是否漂亮。他点着头说:“漂亮!”然后,我就问哪个阿姨更漂亮。谁料,这一点也难不倒小宝。他轻轻一指封底的大S,说:“这个阿姨漂亮!”瞧吧,小宝的回答说明了:所有的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如果都是漂亮的姑娘呢,那他们就会喜欢更年轻的姑娘。总的说来就是:天底下的男人们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哈哈!小宝虽然是小孩,但也是准男人,所以也不例外。
某一天在麦德龙,奶奶在看鞋,正在两双鞋之间徘徊。小宝见状走过去,很大人地跟奶奶建议说:“奶奶,你穿这双好看!”奶奶定眼一瞧,果然。小宝的眼光不错,奶奶的心也更倾向于小宝指的那双咖啡色,就是贵点。经小宝一说,奶奶不再犹豫了,买了,回来给宝妈看。结果,宝妈买了单。
昨晚,小宝突然说出了“把”字句。他一边关阳台上的移门,一边说:“小宝把门关上!”我听了觉得有趣,就跟他说:“妈妈再教你一个‘被’字句。‘门被小宝关上。’”
后来,小夏阿姨在哄小宝睡觉的时候,突然打了个哈欠。我们都知道打哈欠的时候,嘴巴自然要张得老大的。结果躺在床上的小宝看到了,竟然冒了一句说:“小夏阿姨要吃人!”弄得大家哭笑不得,不知他这个怪念头从何而来。我细细回想,要么是傍晚看到了一段《超级访问》,问嘉宾夫妇为什么还不生小孩。女嘉宾开玩笑说,因为她老公看到小孩粉嫩嫩的,就恨不得想要吃掉他。那个时候,小宝正在一旁玩,没见他看过电视。可也许真像小夏阿姨说的,小宝有两个脑袋。你看他没听,但事后问他,他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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